2022年8月8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处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二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浙质标函〔2018〕123 号),由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牵头,联合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浙江省海洋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制了《海域使用权招拍挂论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海域使用论证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管辖海域内、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