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家城市更新相关决策部署,提高河南省对既有建筑改造、鉴定及加固等系列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应用水平,统一标准,确保质量,制定河南省《既有建筑改造结构设计和审查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河南省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依据89及后续系列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对古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特殊类型建筑的改造,可参照相应的标准执行。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节能改造、改变使用功能、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时,应确保结构安全,根据改造内容分别执行本导则中关于装饰装修改造、局部结构改造或整体结构改造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