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初步设计文件成果质量,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4年版)》。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大中型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工作。小型和维护改善类市政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并进行适当简化。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规、制图标准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