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为持续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部决定对自然资规〔2019〕2号文件部分修改后重新印发: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多证合”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
一、在正文第四部分增加:“在土地供应前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记载到市、县用途管制数据库中,实现规划、供地、登记等全流程各环节信息共享、“一码关联”和联合监管。”
二、在附件中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书样式。
三、删除附件中的“编号规则”。核发规划许可证书时,统一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TD/T1084-2023)规定,使用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统一生成的电子监管号作为证书编号。
四、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