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科学谋划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切实落实和维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统筹协调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天津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支撑和空间保障,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津政发〔2024〕18号。
城市性质: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以先进制造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研发转化为先导,推动创新驱动与智能转型,建设研发制造能力强大、占据产业链高端、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提升海港枢纽功能,构建现代化集疏运体系,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提升航运服务水平,打造航运服务功能优良、配置资源能力突出的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联动空港枢纽,建设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兼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和改革开放先行区功能定位,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依托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实践,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一批有主题、有特色的金融集聚标志区,高水平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有效发挥对外开放门户作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为全国改革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
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结合产业、居住、交通等空间发展需求,引领市域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7.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9.44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557.77平方千米。其中,陆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88.34平方千米;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69.43平方千米。结合天津市地质灾害普查成果,合理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按不超过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划定城镇开发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