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湿地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DB23/T3745-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湿地地表土剥离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调查与要求、方案编制、表土剥离、表土运输、表土储存、表土回覆利用、检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环节的技术内容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沼泽地和内陆滩涂五种湿地类型工作中涉及的表土剥离利用活动。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的湿地中,除表土层土壤污染严重、缺乏肥力等因子不符合剥离区土壤质量评价指标的项目外,均应纳入表土剥离利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