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规范》DB23/T3818-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工作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机构与人员、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报告、评估资料留存归档等。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及第三方评估行为;也适用于已评定为绿色矿山的监督、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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