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保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江苏省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3206/T1091-2024,自2024年9月3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规定了评估责任主体、评估方式、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结果运用、决策实施跟踪、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评审专家库管理、行业自治组织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