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为建立完善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指导规范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青海省实际,制定印发《青海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青自然资办〔2022〕103号。
规划范围为乡镇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县乡镇、多乡镇和乡镇村联编。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镇区域,纳入县级规划统筹编制;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区域,根据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纳入县级以上规划中心城镇但未完全覆盖的乡镇,应按照全域范围单独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规划编制内容与县级总规加强衔接后可适当合并或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