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
2024年9月3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详细规划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落实作用,制定《青海省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本指南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参照执行。未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应单独编制详细规划,具体编制要求各市州可结合本指南自行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分层编制、分类引导”的原则,开展编制工作。本指南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体系、规划内容、分层管控、分类指引、成果要求等。在符合本文件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补充相关要求和具体规定。村庄规划,参照《青海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24年修订版)开展编制工作。部分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整体编制村庄规划,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区域结合划定单元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在尚未出台对应的地方标准前,应依据《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GB/T51294-2018)并结合本指南开展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