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对农村切坡自建房现状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及部分省市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海南省农村自建房切坡建房技术导则》。
农村自建房应遵循安全性、经济性、生态性原则,合理选择场址,避免切坡建房;当受场地限制,必须切坡建房时,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做到因地制宜、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村民作为自建房建设和使用的主体,应对自建房的安全负主体责任。本导则适用于海南省在稳定的土质边坡上,局部切坡形成的边坡总高度小于8m的永久性边坡工程和层数不超过3层的农村自建房工程。严禁在不稳定的边坡及边坡附近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