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指导各地加强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提升施工质量安全水平和乡村建筑风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印发《福建省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抗震)和建筑风貌管理技术指南》闽建村〔2024〕11号。
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镇乡、村庄(不含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三层及以下的自建房新建、改建和扩建。坚持积极推进“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自建房建设,因地制宜促进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绿色低碳技术的广泛应用,应做到符合规划、节约用地和注重防灾;不断完善自建房使用功能,满足村民现代生产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