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为了解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为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管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设区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区城市指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
调查内容:本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情况、业务运行状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产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