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重庆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为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构建“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加快国土空间治理大综合一体化,印发《重庆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渝规委办发〔2024〕9号。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县(白治县)可依照本办法,制定专项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本办法所指的专项规划,是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布局和土地使用的专项规划,并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综合平衡。主要包括跨区域(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白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风貌塑造、韧性安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2—城市更新、军事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其他等领域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