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库>辽宁 >

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微信用户63700 辽宁 2024-07-29 更新 593阅读 065页 类型:pdf vip.2
名称 2024.06.28-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pdf
文档简介

2024年6月28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和我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印发《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辽自然资〔2024〕49号。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承接落实,是对乡镇级行政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做出的具体安排,是编制详细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本导则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内乡镇总规编制工作,涉农街道、经批准设立的独立工矿、农林场区参照本导则执行。空间紧邻、社会经济发展互补、公共基础设施共享的多个乡镇联合编制乡镇总规的参照本导则执行。全域位于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乡镇,应作为市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组成部分,可不编制乡镇总规。规划范围应包括乡镇级行政区内全部国土空间。乡镇部分用地被划入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规划范围应为乡镇全部行政辖区,在规划内容上侧重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规划管控。已与县级规划同步或合并编制的乡镇,可不再单独编制乡镇总规。

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1

第1/65页

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

第2/65页

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3

第3/65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 “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