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印发《关于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86号。附:山东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通则式村庄规划是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有效覆盖的重要方式,由文本和图件组成。通则式村庄规划依法报批后,作为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主要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涉及空间局部优化的村庄,应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的前提下,确保村庄建设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的30%,且乡村产业(商业服务业、工业、物流仓储等)用地规模不超过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