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为推动上海市新材料行业科技创新,加快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上海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印发《上海市新材料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引(2024年版)》沪环评〔2024〕120号。
本指引适用于指导《上海市新材料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沪经信规范〔2023〕6号)所称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环境准入及环境管理。本指引所称新材料分为化工新材料、金属新材料和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三大类。中试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规划产业区块(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和产业社区)范围内。其中化工中试基地应设置在化工园区内。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的选址应符合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区域评估要求。在环境敏感建筑(居住、教育、医疗)周边50米内,不宜布局含大气污染源和涉气风险源的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