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指导广东省相关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制定《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粤建市〔2024〕160号。
本指引的制定旨在提升超大、特大城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在满足使用要求和各类规范、标准的前提下,能够完成“平时”到“急时”的快速转换。本指引适用于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设计阶段。新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应按本指引执行,改建、扩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有条件时应按本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