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统筹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支撑歙县全面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建设现代化美好歙县提供科学合理的空间保障,编制完成《安徽省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示稿。
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本规划尊重自然资源本底条件和城市发展规律,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开放式集约型的空间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1、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在现状耕地的基础上,优先将县域中部集中分布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国家规则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到2035年,歙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8.98平方千米(17.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2.65平方千米(15.40万亩)。
2、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将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等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区、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极敏感区等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到2035年,歙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98.86平方千米,主要分布于县域北部与南部山区。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以河流、山川等自然边界和地物边界核定生态保护红线实体边界,设立界桩,竖立标识牌,将信息登记入库。
3、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到2035年,歙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37.46平方千米(5.6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