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祁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微信用户49589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4-07-03 更新 398阅读 082页 类型:pdf vip.2
名称 2024.06.08-安徽省祁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pdf
文档简介
2024年6月8日,祁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统筹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支撑祁门县深度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建设高品位“世界红茶之都,美丽康养祁门”提供科学合理的空间保障,编制完成《安徽省祁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开稿。
城市性质为安徽省森林城市、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安徽省现代化特色小城市。本规划尊重自然资源本底条件和城市发展规律,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构建以祁门县中心城区为核心的绿色化、开放式、集约型空间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1、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在现状耕地的基础上,优先将已建高标准农田、有良好水利灌溉设施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国家规则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到2035年,祁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4.40平方千米(12.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5.70平方千米(11.36万亩)。
2、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将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等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区,以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县域西部、北部区域,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13标工作,以河流、山川等自然边界和地物边界核定生态保护红线实体边界,设立界桩,竖立标识牌,将信息登记入库。到2035年,祁门县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721.30平方千米。
3、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化城镇布局及其空间形态,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城镇开发边界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到2035年,祁门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12.96平方千米(1.9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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