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6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广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民用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的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绿色建筑应结合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