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科学合理使用装饰石材,提高石材在建筑装饰工程中应用的技术水平,促进石材应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节能、节材及环境保护,保证工程质量,适应本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装饰工程中装饰石材的材料、设计、加工制作、施工、验收以及护理。本规程的适用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外高度不超过100m的石材幕墙工程或石材装饰工程;2室外点挂石材装饰工程的基层墙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高度不超过100m的工程;基层墙体为有加强构造措施的实心砖砌体结构时,高度不超过24m的工程;3室内外挂贴石材装饰高度不超过24m的工程;4室内粘贴石材装饰墙面高度不超过5m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