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保护环境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岩土工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不含轨道工程)。本规定所指岩土工程勘察文件,主要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的专题研究报告。本规定主要对详勘阶段(包括直接详勘)勘察文件编制深度提出要求,其它阶段的勘察文件可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