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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24〕32号

凡人跑 自然资源部 2024-06-06 更新 252阅读 0 12页 类型:pdf vip.1
文档简介
2024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 自然资源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持续提升不动产查封登记便利化水平,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十司法查控”改革创新协同,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决定选择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山东、甘肃等8个省(区、市)开展“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试点工作,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均可依法对上述地区的不动产进行“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印发《关于开展“总对总”不动产网络查封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2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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