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加强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传导,实现“嵩山下、黄河边,华夏故里、中原气魄,五千岁月正年轻的国家中心城市”空间愿景,促进“嵩山、黄河、金轴、绿洲、蓝链”全域空间格局在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贯彻落实,营造富有郑州特色、优美和谐的城市风貌,印发《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导则》郑自然资发〔2024〕17号,自2024年6月12日起施行。
本导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区域环境意向的引导和营造,指导市域各层级城市设计的编制、建设工程方案的设计和审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