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为规范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智能化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智能化水平,编制重庆市《城市智能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市域城镇范围的智能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新建(改扩建)、运行和维护工作,全市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都应满足智能化的建设要求。重庆市智能污水处理厂建设按智能化程度从低到高共划分为L1(初级)、L2(中级)、L3(高级)三个等级,其中:日处理规模在10万吨/天及以上建设等级不应低于L3级;日处理规模在5万吨/天及以上,10万吨/天以下,建设等级不应低于L2级;日处理规模在1万吨/天及以上,5万吨/天以下建设等级不应低于L1级;日处理规模在1万吨/天以下,可参照L1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