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开展2022年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掌握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其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1.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国家工作专班
2.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3.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4.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