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有序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浙自然资规〔2024〕5号。
本办法所称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成片开发原则上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布局,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规划建设用地,应符合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用地类型和规模管控要求,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附: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大纲及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