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进低碳节能和绿色生态城市建设,规范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的规划设计评价,制定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设计评价标准》DB11/T 1552-2018 ,自2019年1月1日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和评价,并适用于指导北京市与绿色生态相关的规划设计工作和自我评价。绿色生态示范区规划设计评价应在生态环境诊断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区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技术、文化等特点,针对规划设计的绿色生态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