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路权和安全,协调步行和自行车与其他功能及设施的关系,提升步 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质量,推动城市道路空间建设向人性化、精细化发展,制定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DB11/1761-2020 ,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疏堵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以及交通附属设施、道 路绿化、市政附属设施和城市家具、道路沿线建筑等的新建、改建的规划和设计,和各类步行、自行 车交通改善项目、城市道路综合整治项目、城市道路养护以及道路交通组织管理。乡镇道路、公路中 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大路段的规划设计可参考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