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防止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库的火灾危险和危害,规范电动自行车库的防火设计,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电动自行车库防火技术导则》建标函〔2024〕296号。
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库的防火设计。电动自行车与其他非机动车混合停放、充电的车库,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靠电力装置驱动或助动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车、轮椅车等电动车库可参照本导则执行。电动自行车库的防火设计应结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