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河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河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河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消除城乡居民自建房屋(简称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指导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河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所称自建房是指拥有土地使用权或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自己组织建设,用于个人支配使用(包括自住、出租和用于经营)而建造的房屋。本导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自建房的结构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