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赓续历史文脉,增强文化自信,印发《湖南省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湘政办发〔2024〕8号。
本规划是对历史文化空间保护利用做出的专门安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省级层面的“相关专项规划”,是各级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规划对全省重要的历史文化和文物资源实行国土空间的“一张图”管控,具有指导性、约束性、规范性。本规划范围涵盖全省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为21.18万平方公里。规划对象是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空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区和缓冲区;聚落遗产空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落空间;地下与水下文物空间;其他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空间、历史文化风貌协调区和历史文化廊道等,并对此范围之外的历史文化和文物资源提出保护发展空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