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8年12月31日。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本办法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的建设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