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自工业化以来,全球地表平均温度升高约1.1℃。气候变化带来的高温、风暴潮、极端降水、气象干旱、海平面上升等灾害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产生显著性影响。城市作为气候风险的高发区域,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治理主体,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无疑扮演着重要角色。深圳地处中国广东南部,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气候变化正威胁着这个资源环境紧约束、高密度发展的沿海城市运行安全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共享社会经济路径(SSP)气候模式显示,未来深圳市升温趋势仍将继续,气候变化带来的高温热浪、极端降雨等风险不断加剧,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显得尤为迫切。
2024年2月1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气象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深圳市适应气候变化规划(2023-2035年)》。本规划在深入评估气候风险和气候适应建设的基础上,提出深圳市面向中长期气候适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明确气候适应重点领域、行动计划以及实施保障机制,有序引导深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打造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深圳样板”,努力探索高密度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可持续发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