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深入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组织编制《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发〔2024〕7号。
水资源基础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我国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水体(液态水和固态水、淡水和咸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为调查对象,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充分发挥各级自然资源系统的优势,构建高效、顺畅的中央地方联动和部门合作共享工作机制,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开展调查,掌握全国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水资源基础调查立足自然资源系统履行“两统一”职责,突出调查数据成果的基础性和空间性,填补以往水资源调查工作空白,形成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成果。主要任务包括:水域空间调查、水储存量调查、水资源量调查、水资源质量调查、年度变化调查、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