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进工业建筑的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职业健康,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制定《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建设的工业建筑和既有工业建筑的主要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建筑的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当评价绿色工业建筑时,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统筹考虑全寿命周期内土地、能源、水、材料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运行管理和碳资源管理等的不同要求。当评价绿色工业建筑时,应考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气候环境和社会经济水平等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