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为保持河北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的现势性和适用性,制定《河北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4年版)》。
本使用标准参照最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国家和省相关行业规范等,结合河北省实际,按照行业特点,确定了10大类、55个行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河北省各类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法律法规和供地政策,认真执行《使用标准》有关规定。对国家、省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功能分区和规模;对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严格把关。为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支持雄安新区更好服务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对于雄安新区列入疏解清单及服务配套的项目,可根据中央疏解政策要求执行相关用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