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快速高效的完成广西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按照“继承农用地分等工作原理、评价体系等,有关参数、系数、分等因素体系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原则,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项目技术组对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了全面整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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