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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

微信用户39240 广东 2024-02-15 更新 456阅读 0469页 类型:pdf vip.3
名称 2023.06.19-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pdf
文档简介

2023年06月1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统筹主导,建立公平透明的“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公开市场,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推动“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制定《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

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公开招引实施主体改造模式按本细则实施。公开招引实施主体模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一)改造单元需引入市场主体对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上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进行改造;(二)改造单元范围内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不同情形混2合,需引入市场主体实行整体改造。改造单元内,政府主导、符合条件的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及其他形式改造,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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