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评估规范》DB23/T3663-2023,自2024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数字乡村建设评估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数字乡村建设的评估依据、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评估报告和持续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县域数字乡村建设的评估工作。乡镇和村庄的数字乡村建设评估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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