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热资源丰富,加快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加就业均具有显著的拉动效应,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并规范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科学编制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山东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鲁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总结省内外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的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吸收国内行之有效技术和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编制完成山东省《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规程》DB37/T 4389-2021 ,自2021年9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规划编制工作流程、基础资料收集、调研、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形势、研究报告编制、规划目的、原则和目标、规划布局及分区、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保障措施、规划文本及说明编写、数据库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县(区)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水热型地热资源(即赋存于天然地下水及其蒸汽中的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其他行政区划参考本文件编制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