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重点化工生产企业监控管理,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制定《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及《山西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
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善的工业区域.本办法所称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是指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审定,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化工园区。本办法所称化工重点监控点是指处于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规模、市场、技术优势,产业特色鲜明,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已建成投产化工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