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印发《安吉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3〕24号。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民集体以土地所有者身份通过公开方式,依法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交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以书面合同约定与土地使用者权利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