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着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促进轨道交通与城市协调融合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北京市绿色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评价,制定北京市《绿色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评价标准》DB11/T2233-2023,自2024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及既有线改造的地铁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磁浮系统的绿色车站评价。绿色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北京市的气候、环境、经济、资源和文化等特点,对车站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交通便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