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要,规范农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成果,加强农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工作,特制定湖北省武汉市《农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规范》DB4201/T460-2015,自2015年05月20日起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武汉市农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农业园区总体规划应依据资源特征、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安排,突出本园区特性。农业园区总体规划应充分挖掘农业综合潜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配置完善的设施与措施,提高园区的运营管理机能,促使园区健康、有序、高效发展。农业园区总体规划应权衡园区自身健全发展和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体现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农业园区总体规划应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农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利规划和旅游规划等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