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DB37/T 4190-2020 ,自2020年12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等,明确了取用水、节水评价等环 节的论证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空间布局类规划、行业专项类规划等规划水资源论 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其他类似的不同层级的规划可参照执行:
a) 空间布局类规划。主要包括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新区总 体方案或城市群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区域规划等;
b) 行业专项类规划。主要包括农业灌溉、电力开发(核电、火电、水电)石油石化、钢铁、造纸、 纺织、化工、食品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涉及水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