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印发《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4年)》川自然资发〔2024〕1号。
规范性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4项,由自然资源厅确定控制值。推荐性指标包括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等2项,各地可根据实际,结合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要求,选择全部或部分推荐性指标制定控制值后在本地予以实施。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有条件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产业等相关部门,在详细规划管控下,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生活方式需要,按照“多规合一”、节约集约和安全韧性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规划标准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使用标准,并纳入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规划许可核发的审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