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标体系,实施用水定额管理,促进社会各行业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保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障蚌埠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安徽省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DB3403/T10-2021,自2021年12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主要行业用水定额。本文件使用范围为蚌埠市市辖区,各县可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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