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加强测绘类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及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家测绘类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结合国家测绘类工作特点和预算管理要求,研究制定《测绘类项目支出标准(2023年)》。
本标准适用于纳入自然资源部管理体系的单位,用于国家测绘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查及管理。本标准由大地测量,遥感数据获取,摄影测量与遥感,数据采集与编辑,地图编制,数据库建设与维护,系统开发与平台建设,界线测绘,海洋与内陆水域水下测量,测绘仪器装备检定测试,质量管理、地图审查与标准化,自然资源技术支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维护更新共计十四个章节的预算内容构成。本标准中暂缺的测绘类业务内容,根据工作内容相似程度,可参考已有预算标准,也可参考使用相关行业预算(费用)标准或市场价格,并加注说明。没有可参考使用的标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资料自行测算确定,使用时应说明并附测算依据。本标准中各测绘工作项目的成本费用是以2018年至2023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测绘类项目生产成本费用实际消耗水平为基础,分析影响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变动的各种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经过反复测算和论证后确定的。